问题编号:[177194]
问题标题:原产于泰国的线性聚乙烯,能否享受0关税?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们通过国外中间商,进口了一批塑料颗粒: 产地:泰国,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HS#:39019020, 关税率:0 一般贸易,卸货港:黄埔广保通码头。 产地证FORM E中,第10项,显示的是:厂商与中间商的发票号和日期,第13项,勾选的“Issued Retroactively” 报关时,我们同时提供了:厂商与中间商的发票复印件,中间商与我们的发票正本(发票号与厂商发票号不同),但广保通海关认为,FORM E内容不合格,不能享受0关税, 之前我们从这个中间商的货物都是从上海进口,这次第1次从黄埔广保通进口,上海都很顺利,相同的货物,提供相同的单据,上海海关认为可以享受0关税,为什么才黄埔海关就不成呢?由于货物到港以很久,申请FORM E的厂商又不愿意重新申请签发,现在我们非常焦急,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货物几百吨,如果被强制征关税,我们会有非常大的损失,敬请老师答疑,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总署199号令)关于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第10点规定:当发票是由第三国开具时,第13栏中的“第三方发票”应予以标注。该发票号码应在第10栏中注明。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应在第7栏中注明。按照该规定,提交的原产地证书上第10栏应标注“第三方发票”即进口发票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