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854]
问题标题:食品退运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今年8月出口一批狗咬胶到西班牙。由于狗咬胶属于法检商品(HS2309109000),货到目的港后必须有当地海关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开柜子。但是目的港货代没有专业知识,在收货人不知情证书未到手的情况下,柜子到码头就打开了。后来收货人拿质检证书给西班牙海关看,海关表示柜子已经打开,不认这批货,不允许收货人提货。因为货值比较大,收货人选择退运。我司向货代询问过退运的事情,他们回复可以按照质量问题退运或者按照进口方式退运。我司货物质量没有问题,所以选择进口方式。但是被货代告知需要西班牙提供当地的质检证书和产地证,客户答复一批被西班牙海关不认可的货是根本拿不到当地政府出具的合法证书的。这批货质量确实没有问题,只是货代的失误让当地海关拒绝验收,不允许进口。请问除了这两种选择,我们还能怎么办?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对于原出口货物由于一些原因需要退回境内的,应按照“退运货物”向海关申报,只是由于质量原因且在1年时间内的,可以免征相关进口关税,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