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5404]
问题标题:再提问-商品编码和退税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谢谢您2012.9.17对问题编号175293的回复。我们拿着您的答复,前往国税局。现在又遇到问题。国税局告诉我们: 2012年3月29日,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海关总署2012年17号公告),只是对90138030 “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的进口税率做了调整。没有提到“商品编码由原先的90138030.90调整为90138030.00” 而且,在中国海关网站上,“商品信息查询”栏里可以查询到90138030.90内容,却没有“90138030.00”的信息。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上海海关系统将我们的报关单由90138030.90做成90138030.00 ?税务系统里没有90138030.00 的编号,我们无法进行退税办理. 我们改怎么办?请帮忙解决。谢谢啦!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海关系统的商品编码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时做出变更的,以确保国家政策的实施。税务系统的编码调整问题烦请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