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755]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边角料属性认定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想咨询一下电子类保税料件在加工中发生的损坏部分该怎么理解?我们曾以边角料的形式申报内销,可又被告知不符合海关总署111号令中关于“边角料”定义,但这一部分损坏料的确是生产过程不可避免要发生的,如果不按边角料算那又算作什么,是按残次品折料还是算作正常料件?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以下简称单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请联系现场海关解决,以其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