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834]
问题标题:出口广告货样A修改报关单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我公司在3月10日出口一批广告货样,货值3000美金。当时报关是以广告货样A条件报关出口的,我们并未收取外商货款。但上月底外商将我们的样品售出,并已给我们付货款。现我们是否需要将实际情况给海关说明,并修改报关单的贸易方式。烦请告知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因为如果不修改贸易方式即意味着我们需要上税。但这实际已经成为了一般贸易。急盼海关领导予以解答为盼!谢谢!陕西外贸企业。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价购或价售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3010”,简称“货样广告品A”。“货样广告品A”向海关申报时须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