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250]
问题标题:籽粒饲料用高梁归类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拟进口籽粒饲用高梁,该商品是高粱成熟后的籽粒,既可直接食用,也可直接用于禽畜的饲料原料。我司拟进口的用作饲料用途,请问该商品归入哪个商品编码适宜?1007900000 还是 1214900000 ?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注释规定,10章商品各品目所列产品必须带有谷粒,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且不包括已去壳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应归入品目10.06。10.07 食用高粱 本品目仅包括名为食用高粱的品种,其子实可供人作为谷物食用。本品目包括的高粱如喀菲尔高粱、白高粱、棕高粱及中国高粱。 本品目不包括饲料高粱(用于制干草或青贮饲料);草高粱(用作牧草),例如,苏丹草;甜高粱(主要用于制糖浆),例如,糖用高粱。上述产品如作种用,应归入品目12.09;否则,饲料高粱及草高粱应归入品目12.14,而甜高粱则应归入品目12.12。本品目也不包括帚用高粱,它归入品目14.04。1214项下商品是指芜菁甘蓝、饲料甜菜、饲料用根、干草、紫苜蓿、三叶草、驴喜豆、饲料羽衣甘蓝、羽扇豆、巢菜及类似饲料,不论是否制成团粒:10 — 紫苜蓿粗粉及团粒 90 — 其他。至于你司商品具体归入何种税号,鉴于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网上不便答复。请你司补充相关材料后到现场办理预归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