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318]
问题标题: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过期
问题内容: 我们是宜昌一家公司,主要开展进口设备业务。我公司《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于2012年2月24日到期,由于内部人事变动,工作交接不仔细,导致《登记证书》过期没有在宜昌海关正常办理年审程序。现在我公司在武汉机场海关的货物得不到正常报关,宜昌海关告诉我们说要先注销原有的海关注册登记,再办理重新注册登记,但是时间可能要3个月或者半年。 我想咨询一下,需要那么长时间吗?难道没有规定一个办理此类时间的时限吗?另外,我还想问一下,重新注册登记是不是原来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就要换成新的了?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由于贵公司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注册地海关可能需要安排人员到公司实地巡查,核实相关情况,还可能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情况,实际操作需根据贵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因此办理的时间较长。在重新注册登记的时候,系统会自动给出新的编码,代替原来的注册登记编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通过此方式或者通过12360海关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