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230]
问题标题:行邮税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关于进境物品归类表及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修订的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15号是否代替原海关总署公告[2007]第25号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作为行邮税归类及征税税率的新依据? 另外,自用物品不发生增值,因此只征行邮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这样理解对吗?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4月15日按照新的公告执行。个人物品进口环节三税合一,只涉及进口税,不含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