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677]
问题标题:有机肥归类
问题内容:你好!请咨询下用鸡粪生产的颗粒状的有机肥和有机无机混合肥出口要怎么归类,谢谢赐教。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您好! 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关税条例》有关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我们无法按照归类要求进行准确归类。如需海关提供协助,为保证归类的准确性,请带好商品详细资料(例如:规格型号、结构、组成、用途,样品等)到现场海关归类咨询窗口咨询或进行预归类申请。我关将依法按程序给您答复。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福州海关统一服务热线0591-12360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