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806]
问题标题:关于双抬头的报关单
问题内容:您好 请问我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在天津的全资子公司,在天津海关有注册登记, 有进出口权.同时,在北京总公司日前成立了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但没有进出口权.所以, 想以我公司作为经营单位,他们作为收货单位进口货物.我们两家公司可以签定一份代理进口协议,并在进口关单上显示经营单位为我公司,收货单位为北京的兄弟公司,请问这样做可以吗?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您提供信息有限,需了解情况后答复,请拨022-1236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