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316]
问题标题:成套设备分多批次、不同口岸进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同志,您好!我司受鞍钢集团委托处理厦门进口设备的清关事宜,上半年将从厦门口岸进口一大型成套设备,根据工期及实际需要,拟分多批次发运,但是合同价格只有一个总价,不知这样可否操作?是否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供参考。另外,其中小于总价值2%的部件需从其他口岸进口(涉及与国内件的组合以及加工等原因),对整个设备的清关是否有影响?应如何配合。请予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 (第1点建议办公室请关税部门做进一步确认。) 1、贵公司拟进口的成套设备需要多批次发运且贵公司在所提的问题中没有说明该成套设备是否需要办理减免税手续等情况;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贵公司所询情况无法准确掌握,由于以上因素可能影响到商品归类、完税价格以及监管证件等因素的确定从而影响通关手续的办理,建议贵公司进一步提供有关情况以便进一步解答; 2、通关环节中,海关对单证审核的主要要求是收发货人提供的单证应当满足“单单相符”等要求,即报关单电子数据应当与纸质报关单数据相符,纸质报关单填制内容应当与随附单证内容相符。鉴于贵公司需要多批次进口,且拟进口的成套设备可能涉及到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等的认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答,为确保不影响贵公司的通关,建议贵公司电话咨询0592-2355117或者0592-235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