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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从国外邮寄药材的问题[164253]

问题编号:[164253]


问题标题:从国外邮寄药材的问题


问题内容:由于家属生病,需要一种药,可以邮寄吗?可以的话,从国外邮寄回来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和书面材料,进关时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和书面材料。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根据海关相关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自2010年9月1日起,根据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规定限制,但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递药品进境应当以海关规定的包值为限,可根据医生有效处方确定合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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