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554]
问题标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后,没有及时变更海关证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变更,由于不清楚海关的规定,没有在30天内变更海关证,营业执照是6月份变更的,请问会有什么影响?我现在去变更海关证的话,需要什么资料?有处罚吗 ?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请登陆北京海关互联网站(百度搜索输入“北京海关”),点击“服务”栏目的“下载中心”--进入“企业管理”,浏览“收发货人变更须知”,备齐材料后向企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第127号)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具体咨询企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