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3274]
问题标题:是否可以从日本邮寄奶粉回国?
问题内容:请问从东京购买自用的明治奶粉是否可以邮寄回国内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日本地震并不影响我国海关的通关监管规定,目前海关并未接到有关禁止入境的通知。根据海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根据总署2010年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人民币(千克),从非港、澳、台地区邮寄入境在规定的限值范围内最多可以邮寄5KG婴儿奶粉,但税额超出50元人民币的须全额征税。奶粉的税率是10%。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收寄奶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常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