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601]
问题标题:退货至国外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在2008年及2010年的时候向美国进口了一批货物(品名:汽车减震器,HS CODE:87088010),现由于销售原因,需退回至美国,在这说明下我们是要收汇的,也就是美国需要退款给我们。想请问一下,我司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要走哪些流程。 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退运货物”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应按“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退运货物”和“一般贸易”在出口申报时,企业均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