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978]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加工区无偿赠送设备出区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 我是出口加工区一家企业,我司入区前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已经缴纳相关进口环节税,海关5年监管期已过之后进入出口加工区,现在需要将这台机器无偿赠送给区外企业,我司应如何办理出区手续?是报关还是审批?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区内企业从境内区外采购入区的机器备,由区外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该机器设备如需内销出区的,在办理进口手续时,按报验状态征税。具体通关手续请以主管地海关通关部门审核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