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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箱壳是否可当原材料进口[156520]

问题编号:[156520]

问题标题:箱壳是否可当原材料进口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中山皇冠皮件有限公司的,是专门做旅行箱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各款塑料手提箱及旅行箱包,各款布面手提箱及布面旅行箱、包。现有一个客人提供箱壳(胶粒做,不配套铝框等其它配件),后由我公司装配再加工成完整的一个旅行箱再出口,现在想问一下,这个箱壳我们是否可以以原材料备案进口?我公司有生产箱壳这么一个工序,而且还以箱壳作为半成品出过口。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可以,根据海关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凭外经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批准证》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备案手续,海关根据批准证上的原材料和成品内容备案相应的加工贸易手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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