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5974]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手册延期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 您好,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企业,现加工贸易手册即将到期,因货物还未出完,需延期手册,请问需提供哪些资料?手册延期之后是否就不能再办理变更(加签)手续?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你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第168号令),经营企业因故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无法履行完毕有关合同,在加工贸易手册到期前,可以向海关申请延长加工贸易手册的有效期限。经营企业申请延长加工贸易手册的有效期限时,主管海关收取下列单证: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申请延期不超过3个月的《加工贸易手册》无需提供);2.经营企业申请延期的书面材料。 加工贸易货物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经营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金额小于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无需到商务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