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568]
问题标题:企业性质改变
问题内容:我司是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现在准备变为外商独资企业 经咨询东莞海关企管科,得出的结论是企业在海关的10位数企业编码需要改变,现在咨询以下的问题:1)10位海关注册编码、企业性质变更后,企业拿自理报关注册证明书,批文等文件前往海关综合业务科(减免税科)办理设备批文信息的变更,如何操作?是否需要重新项目备案?还是变更以前的项目批文?以前的减免税额度还可以继续使用吗?鼓励类和非鼓励类有没有什么区别?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鼓励类项目企业如需变更项目性质,需由原鼓励项目审批部门出具需变更项目变更后的确认书,连同经海关企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新企业代码证明、批文、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等到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的综合业务科办理鼓励项目企业代码变更的备案变更即可。非鼓励项目不需办理项目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