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324]
问题标题:外资设备物品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公司以注册资本,即以“外资设备物品2225”为贸易方式进口机台,进口报关时,需提供什么证书?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的资金(包括中方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建厂(场)物料,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及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产用车辆、办公用品(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物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口设备、物品,监管方式代码2025,“简称”合资合作设备”;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进口设备、物品,监管方式代码“2225”,简称“外资设备物品”。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设备物品,凭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件验放。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须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申请办理进口检验,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办理通关手续。外资企业进口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设备物品,凭《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以上仅供参考,请以现场海关实际审核需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