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2427]
问题标题:女儿寄给母亲的东西怎样通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女儿从加拿大给我寄回几件物品价值2000美金,我去取提货单时,告诉我要我的护照(必须半年内有出入境的),如果我在此期间没出国,这个手续怎么办理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您的物品超过规定限值,不允许以个人物品方式通关。另外,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收件人还需向海关交验护照,并在本人入境的六个月内来海关办理手续。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