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深圳海关:进口税单遗失如何补办完税证明[135617]
深圳海关:进口税单遗失如何补办完税证明[135617]
问题编号:[135617]
问题标题:进口税单遗失如何补办完税证明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于2010年6月22日从深关机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因报关员丢失进口海关缴款书,导致财务无法向税务机关抵扣增值税款。如向报关地海关申请出局已完税证明,需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详见以下税务机关的回复: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自海关缴款书填开之日起180日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遗失分缴纳税款前遗失、缴纳税款后遗失二种情况,企业分别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向海关申请补发税款缴款书或者确认已缴清税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