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827]
问题标题:是否是美术品管理范围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2010-08-26提交了一篇提问,问题是:“镀金、贴金黄铜铜雕归类”,内容是:“您好,请问一下镀金、贴金(18K或24K金)黄铜铜雕(人物雕像)归类应归入税则号列71142000还是83062100 ? 或者其他的号码? 另外,海关对此类产品有没有特殊的监管要求,是否能像普通商品一样报关出口? ” 提问后得到了海关仔细的回答,回答内容: “镀金的黄铜铜雕(人物雕像)应归入税则号列83062100, 贴金(18K或24K金)黄铜铜雕(人物雕像)如所贴18K或24K金中贵金属含量在2%及以上的,应归入税则号列71142000。以上两个税则号列均不在《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其他法律法规对有关商品的进出口管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例如:有关商品如果属于美术品管理范围,则应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批文方可出口。” 网址: http://service.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523&mid=1469&ctl=YwzxInfoView&infoID=131864 在这里请问一下,由铸造厂用模具(铜雕佛像的面容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同一佛像可以用模具成批生产)铸造的黄铜铜雕佛像属不属于美术品管理的范围? 我们查询了文化部、海关总署印发的《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发现规定中的美术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 我们咨询的黄铜铜雕佛像为模具铸造,而不是由“艺术创作者”手工制成,并且工厂每年会生产很多同类的产品。 请问这一类的铜制品,属不属于美术品管理范围? 谢谢您的回复。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文化部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海关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境环节进行监管。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美术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包括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