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881]
问题标题:进口方式
问题内容: 我公司生产半挂车,海关税号87163910;由日本客户免费提供车底盘(也就是车头),税号:87060021,底盘到达我公司青岛的工厂后,与生产的半挂车连在一起出口到蒙古,请问:由日本免费提供的底盘,我公司该怎么进口?换句说说,以什么样的方式保税进口?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分别是什么?谢谢!如果以来料加工方式进口,那么我公司生产的半挂车那部分是不是就不能退税了?如果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但车底盘我公司并不付汇;好像也不适用。 请问,以什么样的保税方式进口好?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你司具备加工贸易生产经营能力及资格(如无,请先去外经贸部门办理),则应按合同所定的贸易方式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以手册备案的贸易方式进行申报。退税事宜属于国税部门业务范畴,建议你司致电12366.如有未竟事宜,可致电0532-829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