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4019]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已经离港,企业需要改动价格,该怎么办?
问题内容:尊敬的天津海关工作人员!你好,我司日前出口了一票货物,而且已经离港,但之后收货方对货物价格产生异议,后经双方协商,价格重新确定,但与出口报关时的价格亦不相同,不知道我司现在该如何处理?需要那些程序?联系哪些部门?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请您联系实际出口的口岸海关咨询办理,如在天津新港出口,请您联系新港海关接单处出口三科咨询办理,办公电话022-65307028/7298。建议您参阅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3号) (令〔2005〕014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