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5948]
问题标题:“中药颗粒”的商品编码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你好!我们拟出口由海外客户提供处方的“中药颗粒”。首批出口的是“补气润燥颗粒”,其处方由:麦冬、南杏仁、枇杷叶、罗汉果、雪梨干等若干非濒危物种的中药材浸膏组成,再添加可溶性淀粉(赋形剂)制成颗粒冲剂(就像夏桑菊颗粒那样,但不含糖)。经查阅《海关进出口税则》并网上查询,找到一个适合“中药颗粒”的HS编码:30049059.90(含其他成分的中式成药)。遗憾的是,我们的产品是大包装货物(25kg纸板桶),而不是零售包装商品。出口后由客户自行分装成零售包装。在《海关进出口税则》当中查不到适合大包装归类的税则编号。请海关同志指点。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答: 您好!认定是否属税则所列的药品,需参考药典及药字号批准文号,由于您对商品的描述和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我们无法根据您所述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且依据现行海关法规定,确定商品编码是进出口收发货人的法定义务。因此您作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您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您也可向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