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443]
问题标题:为什么会被缴税?
问题内容:我于2010年3月下旬去港澳旅游,在香港购买了一台价值约2000元人民币的DV,从拱北口岸入关时,被抽查到,官员让我按照最低下限1500元产品价值缴税300元,我们在香港应该是导游带我们在免税店购买的,为什么还会被征税?这与在港哪种商店购买有区别么?海关这类旅客携带规定和限量规定在网站哪里能查到?所有大陆的关口规定是不是统一的?望详细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有关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无论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包括摄像机在内的20种商品,海关均予以征税。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0756-8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