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806]
问题标题:我的邮政包裹为什么无法通关?
问题内容:您好: 我有1个联邦快递的包裹,号码是870812012740,从美国发往中国的合肥市。我在美国买了2件个人喜爱的物品,用于个人收藏。由于担心物品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美国那边给物品保价1000美元。并支付了相对的商业保险费用。 如果说物品的保价金额过高,需要补交税款,我能够理解。但为什么我的包裹始终无法通关?说是海关不同意此包裹是我个人的物品,要求我按照进出口公司的物品来申报。我确实无法理解。东西是我个人的物品,难道我个人不能对我自己的物品购买商业保险吗?难道说中国人就只能买20万人民币的飞机航空保险,买40万的就是劫机犯?中国政府的现行法律里有规定不能购买较为贵重的外国生产的个人自用物品?从国外买台电脑或是金项链就犯法?就不是个人自用物品了?就无法通关了?我不能理解这么神奇的说法。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若你包裹是通过联邦快件邮寄入境,从欧美邮寄入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若经海关审核仍属于个人自用合理范围,但超过规定限值,须按物品征税进口。若经审核已经超出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建议委托有资质的进出口公司办理货物报关进口手续。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