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7672]
问题标题:廢料處理問題
问题内容:我們是一間三資企業,進料加工,百份百出口;因客人提供的工模出錯,有幾十噸膠原料變成廢料。問題一:這批膠料是經合同從香港免稅進口的,現變成廢料,我們可以怎樣處理,是否需要報海關;問題二:這批廢料可否在國內賣給其他企業;問題三:如果我們不能再免稅進口另外一批膠料,我們從國內補訂一批同等級、同品牌的膠料生產,當然是有發票,這是否違法/違規;問題四:我是否可以向我香港客戶收取海關手冊已外的費用或中途申請更改海關手冊內的單價作為補償。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根据贵司所述,该废料属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作内销征税处理; 2、贵司到主管海关办结内销征税手续、缴纳税款后,该批残次品可以在国内转卖给其他企业;3、若贵司符合申请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串换的条件,且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串料手续后,可以从国内采购同样的料件进行生产并用手册报关出口,有关具体手续及业务疑难,请向主管海关咨询办理;4、该问题属商业行为,非海关业务,请贵司自行与外商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