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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合同一定要跟随限制进口的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来签吗[113509]

问题编号:[113509]

问题标题:来料加工合同一定要跟随限制进口的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来签吗?

问题内容:请问:我司是在贵关备案的来料加工厂,今年10份我们到当地海关办理来料加工合同,被告知,我们的来料加工手册的有效期只能跟随许可证的有效期为最后期限,说是料件属于许可证管理的。我们很不理解,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国家限制原料进口的最后期限,我们的原料虽然是凭证进口,但成品却不必凭证出口。因此,我们闹不懂:来料加工手册的有效期为什么不能比许可证的有效期长?难道加工产品不需要时间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答:  你好,你的咨询我关已收到,现答复如下:根据有关规定,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按加工贸易批准证有效期执行,你单位申请备案手册的有效期可以超过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进口期限,请你单位向汕头海关驻陆丰办事处提交备案手册,海关将按规定予以备案。感谢您对海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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