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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成品不良品出货报关价格问题[111136]
问题编号:[111136]
问题标题:成品不良品出货报关价格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 关于目前企业生产产生之不良品处理问题: 1.) 内销,是否须按不良品折原材料或成品原价格征税?可否按不良品内销价格报关征税? 2.) 出境,不良品报关时以成品项报关备注(不良品),价格按不良品价格报关?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的规定,你公司所指不良品应为残次品。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需内销残次品的,根据其对应的进口料件价值办理内销征税手续,即折料征税。残次品以成品项报关出口,应仍按原备案价格报关。出现残次品的原因是由于你公司的生产环节造成的,应由你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