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椰丝关税

青岛海关:椰丝关税

问题编号:[106541]

问题标题:椰丝关税

问题内容:我司从2006年至今陆续多次从泰国、马来西亚等过进口椰丝用于生产床垫,但是曾有多笔业务海关说少缴了关税。请问,此间海关对于这种产品的关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我们该如何补交?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干椰丝、鲜椰丝或椰丝制品等商品归类不同,请提供货物的商品编码以供查询。或者在本网站-商品信息查询输入编码以供查询。进口上述商品征税关税、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应纳增值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2、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现场海关联系。总机0532-82955112转。


上一篇:青岛海关:保税工厂出口成品存储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