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
问题编号:[105936]
问题标题: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
问题内容:您好! 我司变更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及经营范围.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上的住所及经营范围的变更需提供哪些材料? 具体办理的地点及电话? 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您好!应当向原注册地海关提出变更申请,递交下列资料:
(1)《报关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进出口收发货企业提供)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生产企业提供);
(4)《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书》;
(5)《报关单位刻制报关专用章及备案联系单》(变更企业名称、海关编码的提供);
(6)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涉及人员变更的填写)和《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7)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材料。详细资料可在本网站的“企业管理之窗”中“办事须知”和“资料下载”栏目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