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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

问题编号:[103832]

问题标题: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
1、需要填写的《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中,“主要产品情况”一定要填写吗?“商品编码”要求写四位的,那“商品名称”怎么写呢?就写我们要进口的产品的具体名称吗?
2、《企业管理人员情况》中,“海关业务负责人”一定要写吗?我们公司没有出口业务,只是偶尔进口少量的鼠标、扫描仪,所以没有专门负责海关业务的人员。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就《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中,主要产品情况的填写请企业到现场海关查阅2009海关税则,根据所进出口的商品名称写出前四位商品编码,一般写五个商品编码即可。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中,所谓海关业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你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的管理人员(法人代表可兼任),为必须填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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