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加工贸易单耗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单耗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我现在对加工贸易单耗很迷惑.我们进口原料209.485吨,有成品203.22吨.备案单耗为1.损耗率为3%.我们的手册要求是在成品出口前报单耗.所以现在我根据:单耗=进口料件*(1-损耗率)/出口成品=0.99990,可是按照书本上的公式:单耗=进口料件/出口成品=1.030829,我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还有请问应该用哪个公式来核算?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提问人:english131452答: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以上答复供参考,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