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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货物进口贸易方式

问题标题:货物进口贸易方式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人员: 我们以"外资设备物品(2225)"的贸易方式进口机器设备一台,并已支付机器全部货款(外汇).但由于原货物进口时供应商漏将机器的中"检测用的零件"随机器一起进口.现供应商单独将此"检测用零件"发货,我司现需办理相应的报关手续.现问题是,我司应以何种贸易方式进口才为合理.假设:1、以“一般贸易(0110)”方式进口,但我们实际是不需支付外汇,这样申报报关单无法向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2、以“外资设备物品(2225)”方式进口,但我们原进口机器时已申报, 现只是补进口其中的零件,而且我我们不需支付外汇。3、以“其它进出口免费(3339)”方式进口,我们将不需支付外汇,而且我我们也能正确交纳相应的关税和增值税。以此种方式进口是否最合理? 请海关人员指导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提问人:JOHNLU

答:建议用“一般贸易”贸易监管方式申报,进口报关单无须申领外汇核销单,因此不存在无法向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的问题。你公司不需支付外汇就不需要向现场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外汇管理局也不会强制要求你公司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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