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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农友牌变型拖拉机

归类决定编号:Z2007-0088
商品税则:87.04
商品名称:农友牌变型拖拉机
商品描述及归类决定:有13HZ、180T两种型号,装有货斗,主要用于拖运粮食、木柴、杂货等。
依照税则第八十七章章注二的定义,税则所称“牵引车,拖拉机”是指以牵引或推动其他车辆、器具或重物为主要用途的车辆,该商品装有货斗,是以载货为主要目的的农用车,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按货运车辆归入税目87.04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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