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编号:Z2007-0112
商品税则: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胶印制版生产线
商品描述及归类决定: 该套设备由下列机器组成:1.网屏金装彩色平台式扫描仪(型号:FT-S5500);2.网屏刀神大幅面高速输出机(型号:DT-R6120);3.德国天马晒版机(型号:MONTAKOP95(3535)Rapid);4.PROTECK保迪P.S.版一般用量冲洗机(型号:XPE85)。设备生产流程:该套设备用平台式扫描仪对放置平台上的原稿进行扫描,并读取和记忆相关信息,转换成数据,经数据传输(线路连接)到电脑(未进),经电脑处理后数据传输(线路连接或网路连接)到高速输出机(激光照排机和连线冲片机),把经过电脑(未进)处理的图文数据在软件上曝和显影,再输出软片到电脑晒版机将有图文的软片置于PS版上进行曝光,输出未显影的PS版到PS版冲洗机,将PS版显影,再输出成品PS版。
整条生产线由扫描仪、电脑、高速输出机、晒版机、PS板冲洗机组成。其中高速输出机是对胶片进行处理,晒版机和冲洗机是对PS板进行处理,不符合第十六类类注四有关功能机组中“明显具有一种第八十四长或第八十五章某个品目所列功能”的描述,应当分别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