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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MMD500型强力分级机

归类决定编号:Z2007-0062
商品税则:8474.2010
商品名称:MMD500型强力分级机
商品描述及归类决定:强力分级机主要由电机、液力耦合器、减速器、齿轮联轴器、强力分级机主体等组成,核心部分是强力分级机主体。MMD型轮齿式强力分级机用于露天和井下采矿及采石作业的物料分级。
该商品使用分级齿对矿石材料进行破碎,符合税目84.74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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