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外贸基础知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6)

外贸基础知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6)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报关员考试网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上一篇:外贸基础知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7)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