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产生于18世纪中叶,是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古典贸易理论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说明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结构和利益分配。
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出现了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的国际贸易观点,也称贸易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其核心是追求贸易顺差,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
17世纪下半期,在法国出现了反对重商主义,主张经济自由和重视农业的思想,形成了重农学派(physiocratic school),其创始人是弗朗斯瓦·魁奈(F.Quesnay)。
18世纪末,重商主义的贸易观点受到古典经济学派的挑战,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生产分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贸易的绝对优势理论。
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中,斯密指出国际贸易的基础,在于各国商品之间存在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而这种差异来源于自然禀赋和后天的生产条件。
鉴于绝对优势理论的局限性,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的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遵循“两优取其重,两劣取其轻”的原则,认为国家间技术水平的相对差异产生了比较成本的差异,构成国际贸易的原因,并决定着国际贸易的模式。
1841年,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基于国家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理论,指出保护制度要与国家工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又称幼稚产业保护论。
相互需求理论实质上是指由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该理论用两国商品交换比例的上下限解释双方获利的范围; 用贸易条件说明在利益的分配中双方各占的比例; 用相互需求强度来解释贸易条件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