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塘沽支队开展两客一危企业交通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5家重点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其中一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车辆存在漏检情况。
机动车漏检已属交通违法行为,更不能上路行驶。
在检查中发现天津开发区通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天津环捷物流有限公司、新兴重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交通集团滨海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天津徽凯龙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等
5家重点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其中新兴重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13辆危化品运输车处于逾期未上线检验的情况。天津徽凯龙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组织全部专业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
检查后,交管部门分别对隐患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采取了挂交通安全不合格单位标志并处1000元罚款的措施。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因此,凡是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都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天津政法报交通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