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解读一下海关关于跨国快递进口清关一些要求.根据对于进口快递,海关公告2010年第43公告可细分为以下6条规定: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3.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4.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5.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6.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这6小条是环环相扣,互相解释的,例如第一条,进口关税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第二条和第三条,对进口的快递货值限定为800元和1000元(
寄自港澳台和其它国家的不同,金额要求也不同),正常情况下也是免征进口关税的,但前提是进口的快递货值算出来的进口关税要在50以下,才能免征,高于50则需要正常纳税的.
第四条,超出个人进境物品规定限值的,只能退运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这里按照海关规定办理,一般指的是,这已经超出个人使用范围了,只能用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代理进口了,那就需要自己去找相应的代理报关公司来解决.
第五条,邮包内物品不可分割的,例如冰箱,首饰等等,价值已经高于海关规定自用范围的限值,经海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还是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的.
第六条,商业性邮件,以货物的要求来办理,也就是参照前五条.
综上所述,个人邮件进口清关,简单的解释,就是货值低于800或1000的,进口关税低于50的,直接进口无须报关或征税,进口关税等于50或者超过50的则照章征税无须报关,货值虽然超过了800或1000,但仅用一件物品不可分割的,还是可以按个人物品规定进行免征.除开以上的情况,货值超过800或1000的,要么退运要么找进出口代理公司办理报关和征税手续了.
现在来讲,当超出了个人物品使用的范围之后,怎么来处理,可以选择直接退运,很多快递公司,当货值超过了5000元时,是不允许退运的,货值在5000元以内,允许退运,在退运不了或者是仍然想进口,那就需要找有进出口资质的报关公司来处理,但也不是所有的产品也能进口的.这里要注意以下的物品:
以下产品进口到中国,需要特别的许可证或者文 件用于清关。
• 二手机电产品
• 木质包装
• 动物产品
•医疗设备
• 生物制品
• 植物产品
• 预包装食品
• 化妆品
• 录像带、电影胶片、音频/视频出版物
• 药物类
• 机械类或电子类货物
• 带商业目的的出版物
• 油漆涂料
• 电池
• 玩具
• 展览及其他临时的进口货物(TIB),需要提供进口 押金以作为进口报关用途(联邦只提供BSO –选择 清关代理人服务)。
• 酒类
如果是一般的产品,则需要提供一些资料给报关行办理即可,DHL只需要做一份报关单证给DHL,DHL负责办理报关及代交关税.其他的快递公司,报关行可以办理机场相关其他手续及代交关税.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提供件数,重量,货值,境内目的地.
2.快递公司发的第一封邮件,方便我们直接联系快递公司和交接文件.
3.收货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收货人是个人的,则需要提供身份证.
4.提供快递单的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