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在海运过程中,经常会提到的两个名词是海运提单和海运单。大家多多少少会听到过这两个词汇,但是通常会将海运提单和海运单当做一种凭证来处理。其实海运提单和海运单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单据,大家在海运业务中需要注意区分。本文小编就对“海运提单和海运单的区别是什么?”这一类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1)海运提单有三种作用,而海运单仅有其中的两种作用。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作为物权凭证,海运提单是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而海运单具有海运提单的di一项、第二项作用,但它不是物权凭证,不可以背书转让。(2)海运提单有正反两面内容而海运单仅有正面内容海运提单的背面一般印有各种条款,受《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国际规则制约。海运提单中托运人是运输契约的关系人,有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但是海运单背面一般没有任何条款,海运单中的托运人无权对承运人提出任何主张。
二、海运单的其他作用(1)对进口商而言,用海运单提货方便、及时、节省费用、手续简便。(2)对托运人和承运人而言,容易推行EDI电子数据交换。(3)海运单容易与空运、陆运等运单统一使用。三、目前不可转让海运单的可适用性(1)货运代理公司拼箱业务中的“总运单”一般采用海运单。(2)货代接受货主委托,但以自己名义向承运人托运时,收货人显示货代公司目的港代理人。则“总运单”采用海运单,货代公司再签发“分运单”交货主。(3)跨国总公司与其子公司、或与其相关公司间采用汇付、托收结汇方式时,常用海运单。
(4)贸易双方交往悠久、彼此信任、关系密切的业务,常采用海运单。(5)对于货物价值低、数量少,或样品的业务,常采用海运单。(6)出口商已收到买方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业务,也常采用海运单。四、海运单尚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1)制约海运单的国际规则和必要条款问题。(2)信用证方式下使用海运单对进口方、出口方和银行等各方利益保障问题。通过以上解释,大家可以了解到海运单是发货方与收货方的运输凭证,表示收货方已经收到海运货物。而海运提单不仅仅是双方的契约凭证,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运输单据,具有背书转让的功能。其次,海运提单和海运单各自还具备一定的特殊性,比如海运单对于商家来说更加简单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