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文章里写到:“第一个思路是贸易上的要求,发货人和收货人的交流。第二个思路是,作为船东,如何和租船方交流签订合同和执行。”
航运是一个充满合约的圈子。里面充斥了各种角色,造船厂,银行,贸易商,保险公司,船东,二船东,货代,船代,这些实体公司和各种非实体的法律意义上的身份,例如,租船人,出租人,分租方,代理人,授权委托方等。
航运是把一种货物从一个地方经过海上运输到另一个地方。重点的角色是,货方和船方。那么,货方委托船方通过租赁的方式,例如租用一个舱位一个货舱或者整条船,把需要的货物从装货港运输到卸货港。再展开一下,运输通常伴随着买卖货物,那么,航运就和国际贸易有了关系。也就是要说的两个流程:国际贸易流程(信用证)和航运流程。
发货人要卖货物给收货人,有很多方法拿到货款。大部分的风险小的就是通过信用证流程。CFR是发货人租船而FOB是收货人租船。同时,和船东签订租船合约的那一方就是租船方,可能是发货人或者收货人或者他们两方的委托方。
这样,作为航运里的租船方,除了具有航运的角色以外,还是贸易链条上的一方。
贸易上的流程:
收货人通过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并通知到发货人,发货人就需要安排生产,集港,通关,装货,拿到提单,去银行结汇,拿到货款。收货人去开证行赎单去卸货港船代提货。至此,发货人拿到货款,收货人拿到货物。
航运上的流程:
租船方和船东谈判,签订合同,约定装卸港,受载期,运费价格等条款。船舶开往装货港,此时,船方要不停的联系货方/租船方来获悉货物的准备情况,是否已经集港,是否开始做报关报检手续,确保船舶到港前货物备妥。船到之后,递交NOR,靠泊装货,出大幅收据,出提单,要保函如有必要。收到运费签发提单。提单开始走贸易上的流程。而船开往卸货港。在卸货港,船东的船代拿到收货人经过开证行赎单的提单,完整连续背书的提单,就释放提货单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提货单去提货。
至此,发货人和收货人的交易结束,租船方和船方的合约执行结束。
为什么会有这两个圈子的重叠?那是因为一份特殊的文件,提单,在贯彻两个圈子。
提单是一份船舶接受到货物的收据,也是一份有背面条款的运输合约,同时还是一份物权的凭证进行买卖。
所以,提单的缮制,释放,流转和收回,都是国际贸易上和航运上必要的一环。
下面,我讲一个模拟的案例:
A公司要卖5000mt饲料给B公司。A和B就开始谈贸易合同。
谈妥。约定,90天信用证,FOB,
申请信用证。并通知A公司。
A公司开始生产。
B公司把货盘放到市场上,要求相关方进行竞标,标书要包含具体的船名,船规,必要的几份船舶证书复印件,运费价格,受载期等。
B公司从标书中选择综合起来合适的船舶,通知发货人确认,并签订租船合约。
A公司继续生产,B公司每天向船东索要船舶动态,船东做当前的航次并准备做B公司的航次。或者直接驶向B公司约定的装货港。B公司的租船合约可能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受载期规定的时间很近,目标船没有载货的准备航次而直接驶向装货港,当然也可能是需要1个月后的受载期,目前船舶正在做其他的航次。
船东下委托书给装卸港的代理。并且确认装货港的泊位要求,泊位长度,宽度,吊机,吃水,加油,节假日是否作业,每天装率。
船东通知租船方装卸港代理联系方式。
装货港船代开始做港口的预申报,包括海事海关边防国检的预申报。并把船舶预计到港时间每天通知港务局调度室。
A公司的装货港货代去船东委托的装货港船代订舱。
船东每日报动态给装卸港的代理和租船方。并且通知船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或者船舶管理公司。例如,船舶需要在装货港更换船员/配件/图书资料等。
A公司生产结束,开始集港。B公司作为租船方通知船东A公司的步骤。船东安排船舶继续驶往装货港。
A公司集港结束,货物堆放在仓库,得知船舶7天后到达装货港,A公司的货代开始做报关报检手续。
装货港船代盯着货代做手续的进度。
A公司装货港货代通关手续完毕通知船代通知B公司,并船东最终得知货物手续已经结束。
船东报告给装货港船代船舶次日到港。装货港船代通知港务局调度室并通知引航站。安排靠泊计划。得到靠泊计划为9月1日1200上引水,1400靠泊。靠泊计划通知国检边防做预约,准备次日的正式的入港手续。
装货港船代把靠泊计划通知给A公司货代,船东。A公司货代通知A公司。船东通知B公司。
装货港船代外勤9月1日9点出发去国检接卫检商检办公人员,去引航站或者引航员指定地点接引航员,一同去码头乘坐交通艇去锚地里给船舶做卫检/海关/边防等手续。(备注:去锚地做联检手续的交通方式每个港口不同)
9月1日1130,锚地联检手续做完。(备注:根据船舶的驶来港是否是疫区来区分是否锚地检疫还是靠泊检疫手续)。船代外勤和联检官员乘坐交通艇去下一条船或者返回码头。
9月1日1200引航员上船。指挥拖轮辅助进港。
9月1日1340船舶到达码头,根据风向水流不同,决定靠泊方式。例如,拖轮船艏前部中部侧推辅助,先首缆横缆再尾缆。
9月1日1400缆绳系紧靠妥。
9月1日1400-1500,发货人安排的商检检验货舱。(这个步骤可以在锚地进行但是因有交通上的额外花费)。并做装前水尺报告。船方和货方在此时都可以让之前委托的检验公司进行验船验货。
9月1日1500开始装货。
9月2日0800-0900,装货港代理参加港务局调度会会议,或者电话询问,得到离港计划:9月2日1900上引水离港。
9月2日1700装货结束。
9月2日1700-1800,商检做装完水尺报告,计算出货量。(备注:船方货方都可以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水尺检验和验货验船,中国商检做水尺是强制的。做水尺的步骤是记录下装前船舶前中后的不同位置的在水里的刻度,在根据装货结束后船舶同一位置显示的不同的刻度,根据船舶上的各种数据资料计算出货量,货损误差允许千分之五)
同时,船上大副做出大幅收据,如果货物有缺陷,那么如实记录货物缺陷并记录到大幅收据上。
船舶9月2日1900引航员上船离开泊位,解缆工解开缆绳。
2小时后离开锚地驶出港口范围。
船东委托装货港船代缮制提单,如果大幅收据上有大副的批注,那么要如实的写在提单上批注内容。但是,这样,发货人就会拿到不清洁的(即:有批注的)的提单,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会拒绝结汇支付货款。
发货人出清洁提单保函要求船东签发清洁提单。
船东制作形式发票或者开具实际发票给B公司要求支付运费。
船东收到运费后,确认相应保函拿到,签发提单。
A公司货代拿着提单连同原产地证书,质检证明,商业发票等单据通过议付行议付或者经过议付行转交给开证行要求取得货款。
A公司把正本提单的复印件给B公司。B公司货代安排卸货港的货物申报。
开证行付出货款给A公司。并保留全套商业单据。
船东每日报告动态给B公司。要求B公司在船舶到港前完成货物申报。
船舶到达卸货港前一天,卸货港船代通过港务局引航站得到靠泊计划。
船舶靠泊并商检通过。因为货物是饲料所有大部分的国家都要求有商检检验货物是否变质或者携带危险物种。
水尺,验船通过。卸货开始。船代确认离港计划。
卸货结束。水尺和验船结束。船舶离港。
B公司交齐开具信用证时未补足的部分和其他银行收取的费用,拿到提单。
B公司拿提单去卸货港船代申请换取提货单。并去有海关监管的堆场仓库提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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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模拟的一个过程。因为船代的工作和船舶的工作在卸货港的时候我没有多加描述。因为过程和装货港很类似。此外还有额外的工作,例如,滞期费的计算等。
上面的例子晕了么?如果没晕那么继续:
贸易和航运因为提单产生了很大范围内的交集。每个参与者都有可能有2个不同流程里的不同身份。
这两个圈子也分IN-HOUSE WORKING和FIELD WORKING.在贸易公司,也就是实际的贸易上的业务员和现场的跟单员。在货代公司,则是现场工作人员。在船代公司,是外勤和内勤的区别。在船公司,则是委托方或者现场分公司或者监装船长和公司航运部门的区别。而作为和船东签合约的租船方,则是IN-HOUSE CHARTERING的角色。这个角色可能是货方委托的某个租船公司/经纪人公司,也有可能是货方自己的子公司或者下属部门。
有了现场和实际的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的区别,也就是有了必须记录好所有工作内容的单据。在船代里面,有单船记录本,在贸易公司有跟单记录。对于船舶,则是事实记录/SOF。
综合起来,贸易和航运不同的圈子的业务交集归根到底是各种单证的出现。最终的重点是提单。但是在此之前有很多单证和提单有因果关系。现在开始梳理这些不同的公司的角色的单据的前后因果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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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思路又要扯远了,不聊了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