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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宁波舟山港出货的货代、货主们注意了!自2018年1月1日起
宁波舟山港码头股份有限公司将对于部分集装箱货方费用进行调整,大致涉及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普通箱:出口免堆期4天改2天;
二、危险品:进口危险品箱没免堆期概念,4天内只收130/260的包干费,超期的要加收超期费(按超期天数算);出口危险品箱出口危险品箱,如果延航次过了,堆存费就按进箱之日起算,还要加上包干费,如果没延航次,只收包干费;
三、超限箱按普通箱标准加收4倍(原来的5倍)、L5按普通箱加收1倍(原来的2倍);
四、调箱门费取消;
五、插电费无变化。
具体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