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海关公布了亮眼的进出口数据之后,第二天我发表了《5月份出口超预期劲升15.3%,宏观经济已经稳了》一文,有读者在看完文章后留言,认为进出口数据不太准确。
比如@ 进出口物流 留言说:“我做国际物流的, 我只能说有部分确实是有水分的”
。他解释说:
“总的说来就是地方要数据,在进出口物流方面,一种叫买单的,深圳多点,在行业内属于你知我知,不过这些年少了蛮多,金税三之后制造行业正规了一些,行业外人士可能莫名其妙,行业内秒懂,但这个比例没之前高了
”。@ 9557tang 则反驳道:“有水分?数据是双向的,你的出口是别人的进口,不光你这边会统计,别人那边也会,如果是假的,和别人的统计不一样,打脸的是...。”
我是学统计的,现在又从事经济研究工作,看到读者这样的留言,当然不会熟视无睹。我查找整理了最近海关公布的中美贸易数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美中贸易数据,查找了海关公布的2021年与主要贸易地区的进出口数据,以及这些地区政府公布的与中国的进出口数据,还查找了负责统计进出口资金到付金额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商品贸易收款与付款数据。让我们仔细对比这些数据,分析研究一下我们进出口数据的质量吧!
一、最近6年,中美两国各自公布的与对方进出口的数据误差有多大?
2020年,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美中贸易总额为5601亿美元,其中从中国进口4355亿美元,向中国出口1246亿美元。中国海关公布的中美进出口数据为5869亿美元,其中向美国出口4522亿美元,比美国向我们进口的数据多3.8%。从美国进口1347亿美元,比美国向我们出口的数据多8.1%。
2021年,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美中贸易总额为6575亿美元,其中从中国进口5064亿美元,向中国出口1511亿美元。中国海关公布的中美进出口数据为7566亿美元,其中向美国出口5768亿美元,比美国向我们进口的数据多13.9%。从美国进口1798亿美元,比美国向我们出口的数据多19%。
从常识来看,中国在统计进口货物时按到岸价(CIF)统计,出口货物按离岸船上交货价格(FOB)统计。美国进口按海关价值(CV)统计,出口按船边交货(FAS)价统计。这些计价方式的定义如下:
► CV = 获取该商品实际支付的成本
► FAS = 货价 + 境内运费 + 境内保险费
► FOB = 货价 + 境内运费 + 境内保险费 + 境内装卸费用 + 出口清关费用
► CIF = 货价 + 境内运费 + 境内保险费 + 境内装卸费用 + 港口外运费 + 港口外保险费 + 其他费用
从上述统计口径看,中国对出口的统计使用的FOB计价明显低于美国对进口统计使用的CV价值,进口统计使用的CIF价值,也低于美国对出口的统计使用的FAS计价。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中国统计的对美出口和进口均会小于美国统计的对华出口和进口。大家从“2016-2021年中美贸易误差率”曲线图上也能看到,2019年之前,中美双方公布的贸易数据合乎这一逻辑,但从2020年开始,已经演变成中国公布的对美贸易数据大于美国公布的对中贸易数据了,而且这个误差率呈直线上升趋势。
二、2021年,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数据误差有多大?
2021年,海关公布的对欧盟的出口额为5188亿美元,进口3103亿美元。欧盟统计局公布的从华进口额5428亿美元,对华出口为2564亿美元,中国与欧盟的出口误差为-4.4%,进口误差为21%。
2021年,海关公布的对日本的出口额为1659亿美元,进口2056亿美元。日本统计局公布的从华进口额1664亿美元,对华出口为1928亿美元,中国与日本的出口误差为-0.3%,进口误差为6.6%。
2020年,海关公布的对东盟的出口额为3849亿美元,进口3017亿美元。东盟秘书处公布的从华进口额2984亿美元,对华出口为2184亿美元,中国与东盟的出口误差为29%,进口误差为38.1%。
2021年,我国海关公布的对欧盟、东盟(2020)、美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的出口额为1.81万亿美元,占我们出口总额的55%,比上述国家公布的从华进口额高8.1%;海关公布的从上述国家的进口额为1.19万亿美元,占我进口总额的45%,比上述国家对华出口额高23.3%。
三、最近30个月,海关与外汇管理局统计的进出口金额误差有多大?
2020年1月到2022年4月,这30个月海关统计的出口数据是466287亿元,进口是372601亿元.外管局对应的结算数据是出口收款448856亿元和进口付款362621亿元。海关的出口数据比外管局多了17431亿元,多3.9%,进口多9980亿元,多2.8%。我们实际收付款的贸易顺差是86235万亿,比海关统计的顺差少了7451亿元,折合美元约为1155亿美元。
分年看,2020年海关出口比外管局多3.8%,进口多5.5%。2021年海关出口比外管局多4.2%,进口多1.3%。2022年1-4月海关出口比外管局多2.9%,进口多0.5%。
逻辑上看,海关的数据口径是发货、收货金额,外管局是付款、收款金额,中间可能存在付款延迟,或者是拖延付款的情况。但但这种影响更多是短期的。大家从2020-2022年的“海关进出口金额与外管局进出口结算资金差异”条形图中可以看到,海关统计的出口数据与外管局的收款数据的误差,更多地表现为正数,且误差的幅度明显大于进口。亦即出口的数据质量,明显低于进口。
四、为什么我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与外管局和对应国家存在误差?
与贸易对象国的数据对比,与外管局的结算数据对比,海关的进出口数据都是偏高的,这是什么原因呢?
一是肯定存在因经济指标考核而导致的贸易数据虚高。2013年4月11日的中国广播网就发表过《中国出口数据被指造假,专家称都是保政绩惹的祸》一文,认为当年3月份贸易额出人意料地出现了8.84亿美元的小额逆差,质疑数据造假。文章透露一位接近商务部的人士说,从过往的数据监测来看,内地和港双边货物贸易并没有如此规模的进出量。据透露,这一异常增长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相关的调查已经展开。
文章还说,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认为,一季度内地和港的贸易数据大幅增长,和部分地方省市保外贸增长以及保政绩有关。因为有时候上级下达的进出口贸易指标很强硬,企业完不成的时候着急,可能采用这种简单而易行的方式造假。
2018年11月10日,中山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刘宇宏被开除党籍,中山市纪委的通报中就有一句话,刘宇宏"在外贸出口数据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国家利益。"
二是上市公司为了虚构业绩欺骗监管机构与投资者而导致贸易数据虚高。会计论坛上的网友@炸麻团 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套路!看一遍,胜做10年财务分析! 》一文中就介绍过,证监会相继查处了“绿大地”、“万福生科”、“天丰节能”等多起IPO财务造假案件。这些案件中,就有不少涉案公司利用海外客户和供应商制造虚假的进出口数据,用于业绩造假。
这些上市公司制造虚假进出口数据的操作方法,一种情况是在国外成立关联公司或空壳公司,伪装成客户或供应商与发行人进行虚假交易;另一种情况是伪造与海外客户之间的合同,虚增销售价格,虚增的收入部分自行安排海外关联方付款。而这种造假手法因涉及海外,隐蔽性更强,识别难度更大。
三是不良分子不良企业虚构对外贸易骗取政府出口补贴导致进出口数据虚高。2017年6月15日,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了新闻《虚构贸易骗政府出口补贴款2.35亿多个犯罪团伙被端》。新闻介绍,海南省公安厅联手海口海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骗取国家出口补贴款案,案件涉及全国190多家公司,涉案金额高达984亿元。据了解,从2014年到2017年间,犯罪团伙共涉嫌骗取政府出口补贴款约2.35亿元人民币。在收网行动中,4个专业骗补团伙被摧毁,1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马克思说,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会藐视法律;到了300%的利润,资本家会践踏世间的一切。其实不仅资本这样,人也这样。我们一直利用出口退税来鼓励出口,这在大多数国家很少见。因为这本身就存在极大的让人利用的可以不劳而获的巨大财富漏洞。大家想想,从新能源车补贴、太阳能补贴到出口补贴,我们哪一个政府补贴领域,没有虚构项目、虚构业务套取国家补贴的犯罪?
从常识来讲,被查处的经济案件,一般不会超过实际发生数的10%。这也是我一直建议国家直接给居民发钱刺激消费,国家不要投资、不要直接补贴企业的原因之一。
四是热钱和灰色收入为逃避资本项目管制而导致贸易数据虚高。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从2013年开始加强对伪装成贸易交易的资金流入流出的审查,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的进出口企业提出警告,以期遏制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贸易融资行为,督促银行完善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这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能完全杜绝。因为从逻辑上看,由于我们对资本项目下的资金流动实施了严格监管措施,导致一些热钱、灰色收入的流入和流出,必须寻找各种违法手段,最后伪装为贸易而流出或流入。致使虚假贸易成为热钱、灰色收入的地下通道。热钱和灰色收入既可以通过进出口贸易渠道随货物一起进入国内,也同样可以通过虚假贸易从国内流出,从而影响我们资本市场的稳定。这种资金流与货物流无全配套的但双方申报金额完全不同的半真实半虚假贸易,外管局是无法识别的。
五是正常的进出口技术原因导致的误差。在进出口发货与货款结算,发货与到货时差,进出口金额计价的汇率折算等方面,也会导致进出口双方国家的进出口统计数据出现误差。但从常识来看,发货与货款结算存在的误差,发货与到货时差导致的误差,单月看可能比较明显,但放在一个较长的周期,这个误差基本会抹平。这两个原因基本可以忽略。因汇率折算导致的计价误差,这个肯定会存在,但这个误差不会超过1%。
【作者:国证大数据 徐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