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管理》采用的是一种“包干”的方式:将采购的总金额或物品分成几部分,每个采购人员专管某一笔钱或某一些物品的采购。这样我们就往往可以听到:某某人掌握着多少万元的采购资金。这样一来,某一个人就对某一笔采购资金的使用或某些物品的采购有了独裁的权力,或最多再让上级主管领导批一下,而谁都知道,这种“审批”多半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过场。这样一种采购管理是一种“画地为牢”的“承包”式管理,它使采购权力实际上集中到了一个人的手里,秉承的是中国人古代的那种“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土皇帝传统,在用人上的基本思想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其结果是企业采购的效率极低,“吃回扣”之类的腐败成了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