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分为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正文为协议条款,包括目标、原则、范围、加入谈判程序、对 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共24条。附录共有4大部分,附录一是各缔约方适用于本协议的市场开放清单,包括5个附件,即中央政府采购实体清单及门槛价(附件1)、地方政府采购实体清单及门槛价(附件2)、其他实体清单及门槛价(附件3)、服务项目清单(附件4)和工程项目清单(附件5);附录二至四为各缔约方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刊物清单,其中附录二为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和中标信息的刊物名称,附录三为发布供应商信息的刊物名称,附录四为发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司法判决、采购程序等信息的刊物名称。
目前,gpa共有38个成员,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即美国、加拿大、欧盟25国、荷属 阿鲁巴、列支敦士登、瑞士、冰岛、挪威、以色列、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gpa共有22个观察员。其中,中国台北、约旦、乔治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阿曼、巴拿马、吉尔吉斯等10个成员正在开展加入gpa的谈判,中国台北已基本完成谈判工作;亚美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蒙古等5个成员在加入wto时承诺要加入gpa,但尚未提出加入申请。
2008年1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申请书。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当日将申请书和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