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 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贸易保护主义,无论新旧,其中心思想是一样的:任何一项经济政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因而会引起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不同的反应。但新旧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更胜一筹,具有强制性强,对贸易各方影响大而直接,受约束范围广和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简单说来,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的壁垒形式包括:
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有毒废物排放、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工业发达国家以生态环保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的垄断地位,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对本国市场和工业形成保护,构筑了一道绿色屏障,主要形式有u2014u2014
绿色标志。又称绿标制度或环境标志制度,是指国际间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所谓绿色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项制度。绿标图案多为天鹅、常绿树、蒲公英等,富有绿色寓意。凡没有取得绿标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上的限制,而加贴了绿标的则被认为是一种u201c环境质量信得过u201d的u201c绿色产品u201d。这当中所涉及的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使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涉及的产品大多为节能低耗品、清洁工艺品和低毒品等。绿标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念的转变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强。但由于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发达国家更是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制定了较高的环境标准,使得发展中国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了贸易壁垒,从而有违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
绿色包装。各种与环保要求不符的包装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强制性的要求。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再生材料制作包装;使用生物降解包装,使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快速腐烂。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重组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满足了包装在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价值观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滞后,而使得绿色包装成为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屏障。
环境成本。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且应以国际环境标准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形成了对高环境标准生产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贸易中未计算绿色成本,是在进行环境倾销,因而应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来均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可以看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经过精心设计和构筑的绿色壁垒。
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益科学与成熟,并推动经济向前发展。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依其经济和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了技术障碍,使其难有作为。市场准入。市场准入主要体现在制定严格的、甚至苛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涉及产品的适用、健康、安全或卫生等方面。比如,自1994年以来,德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相继采用的印染制品含偶氮染料禁止令就对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等轻工品的出口影响甚重,损失惨重。目前我国虽已攻克了此技术难关,但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还有,已被有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广泛接受和认可的HACCP则明确规定,食品包装需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增加了食品制造商的成本,对缺乏技术分析手段的食品实际上构成了禁止进口令,进而影响相关产品的贸易和生产。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则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产生严重的影响。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了许多涉及安全、健康项目的审查,使进口品因季节需求的变化或失去商机,或无法进口。凡此种种,均对有关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了严重的技术阻碍。
认证、认可制度。认证、认可是一种依据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对有关产品进行认证或认可的制度。与贸易政策不同,它需要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人文思想、法律制度等。认证、认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机会的均等性,具有从更高的战略(非局部的)角度去审视经济的发展,故在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社会环保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此项政策所能带来的种种益处只能被那些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所享受。未经认证、认可的产品和服务则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壁垒,因而保护主义色彩更浓,保护程度也更深,对经济的影响也更具决定性,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更难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
贸易管理是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是基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政策分析,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政策主张上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极力主张的政策手段之一。此外,劳工标准、区域性协议、关税升级保护、灰色区域、限制性援助或边境税调整等措施也都有很浓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新贸易保护主义尽管其历史不长,但因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和技术法规的合理性而为各国政府所青睐。我国虽已初步建立起有自我特色的壁垒体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尚有待于完善和提高,政策的艺术性有待加强,技术手段的多样性则有待于进一步提高。